美國移民注意了!據美國中文網報道,近日美國移民局對親屬移民申請流程中重要的I-130表格進行了更新,對比新舊兩版I-130表格,在申請人信息一欄,從原來的14小項,增加到現在的49小項。增加內容包括:過往地址歷史,過往工作歷史等。
而在受益人信息一欄,更是從原來的6項,增加到現在的62項。包括受益人婚姻、親屬、工作歷史、訪問美國歷史、過往移民申請記錄等信息,都要填寫,此外還增加了以往只有配偶申請才需要提供的申請人族裔、發(fā)色、身高、體重、眼睛顏色等內容。
婚姻綠卡申請人原來需要填寫的G-325A表格,被新的I-130A表格取代。
這項規(guī)定或為打擊假結婚等詐欺行為。因為在新版表格填寫規(guī)范中清晰地表明,如果申請人是通過與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結婚獲得的綠卡,那么將不具備為新配偶申請婚姻綠卡的資格。不過也有例外情況,以下任何一種情況都不包括在內:
1.申請人已成為美國公民;
2.申請人已持有綠卡至少五年;
3.申請人能證明令其獲得婚姻綠卡的上一段婚姻真實,或上一段令其獲得婚姻綠卡的婚姻是因為喪偶而終止。
新版美國婚姻移民規(guī)則解讀
移民局的這項新規(guī),將“不準通過婚姻移民的綠卡人士申請新配偶”的時間拉長。
根據美國移民局目前的規(guī)定,申請人在結婚兩年后可以申請正式綠卡,三年后可以申請入籍。而假結婚的人,如果拿到綠卡就想馬上離婚的話,得等到5年以上才能為新配偶申請綠卡?;蛘哒f與假結婚對象呆夠三年,考取了公民后才能給新配偶申請綠卡。
不少人為了移民美國,絞盡腦汁想出各種辦法,但因為有關政策收緊,靠工作留下顯得十分困難,也不是每個人都有投資移民的資本,親屬移民的排期又太久。顯然,不用排期快速辦理的就是婚姻移民,于是不少人就鉆移民局的空子:“假結婚”。甚至還有不少人在得到綠卡后將“賣身份”變成一種交易來賺錢。
之前紐約也有類似案例。66歲的華裔男子蕭正義(Jason Shiao,音譯)與其44歲的女兒梁琳(Lynn Leung),因涉嫌為渴望居留在美國的中國公民尋找美國籍配偶,辦理假結婚,而在2015年9月遭到逮捕,并以婚姻欺詐、簽證欺詐的罪名遭起訴。在2015年10月23日,蕭正義表示認罪,而梁琳則于2016年9月認罪。
現在,新表格新政策出臺后,假結婚的成本越來越高,如果不是真實存在的婚姻,會越來越難通過綠卡審查,
時間:2024-11-23 14:00~18:00
地址: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蘇州大道西229號尼盛萬麗酒店
時間:2024-11-24 13:00~17:00
地址:北京萬達文華酒店7層中國結廳(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國路93號萬達廣場C座)
時間:2024-11-27 13:30~16:30
地址:青島市市南區(qū)香港中路8號威斯汀酒店五層
時間:2024-11-28 10:00~16:00
地址:上海恒豐路500號洲際辦公樓7樓 貴賓會議室
時間:2024-11-29 09:30~17:30
地址:廣州澳星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