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入境攜帶海關規(guī)定 (適用初次抵加人士)
該項只適用于初次抵達加拿大而準備在加停留12個月的人士。換言之,如以前曾以移民,留學生或游客身份在加居留超過12個月者,本條例將不適用于您。
1. 可免稅攜帶家庭及個人用品入境,此等物品必須是您在未到加拿大前所擁有及使用。
2. 新娘妝及結婚禮物,無論新舊皆可免稅。
3. 需將所攜帶入境之物品詳列清單兩分,列明各物品之價值,牌子,款式及出廠號碼(如可查明的話)。
4. 所攜帶珠寶首飾需有詳細描述。如無此詳細說明,他日因旅行或公事離加而將此批飾物隨身攜帶出境,在重入加境時,此批飾物可能被重新估稅。保險公司保單上對珠寶首飾之描述為最佳依據(jù)。
5. 寄運到加之物品亦需詳列目錄,在抵達加境時將此目錄交于海關人員,以便您所寄運之物品在抵加時得以迅速清理。個人行李可在加拿大入境港口領取,亦可被密封后寄運到方便之目的地附近海關倉庫,以待領取。
6.狩獵用之獵槍可以攜帶入境,但其他槍械則需獲得加拿大警方之批準。加拿大農業(yè)部對家畜,家禽及其他寵物之入境有條例限制。詳情可向加拿大駐海外專員公署查詢。
7.依照條例,凡未經證明之植物產品,包括馬鈴薯,塊莖,果實,種子,渦牛等一概不準輸入加拿大。鑒于有等植物疾病及疫病之傳播為害嚴重,違者將受到罰款或監(jiān)禁或遭兩者之處分。泥土,干草,稻草,糠或其他未經制煉之泥土產品,分開或附同植物類,商品或私人物品用作包裝之用途,亦屬禁止之列。
8. 私人或家人用之各種食品,肉類食品及含有肉類之食物,必須是罐裝,無毒及商品,重量不可超過10公斤(22磅)。此外,此類進口物品將暫留海關待動物衛(wèi)生及肉類檢查員作檢查。
時間:
地址:
時間:2024-12-22 13:30~15:30
地址:恒隆廣場辦公樓1座1910
時間:2024-12-24 14:00~17:00
地址: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蘇州大道西205號尼盛廣場1006室
時間:2024-12-26 14:00~15:00
地址:騰訊會議
時間:2024-12-27 14:00~17:00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號拉德方斯大廈東樓1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