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加拿大移民部正式宣布,9月9日起,符合條件加拿大新移民可擔保此前未申報家庭成員移民!
什么是“此前未申報家庭成員”?
申請移民加拿大時,申請人需將自己所有的緊密家庭成員,即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都在申請資料上申報(declare),供其審核(examine)。
即使有的家庭成員將來不和自己一起前往加拿大,也是可以列在申請資料中一起申請移民的。
但由于種種原因,有些新到加拿大的人,包括移民和難民,沒有在申請資料上申報某位家庭成員。常見的原因有:不清楚哪些所有家庭成員可以一起申請移民,因戰(zhàn)亂或走失等原因和某位家庭成員已失去聯(lián)系,或是因某種特殊情況不便申報等。
如果某位申請人在成為加拿大移民之前沒有申報某位家庭成員,按照過去的移民制度,他今后就再也不能作為擔保人來擔保(sponsor)這位被有意或無意遺漏的家庭成員了。
更新后的團聚移民細則
為了糾正錯誤,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事務部”(IRCC)于2019年5月31日宣布將實行一項試點項目,使特定的一部分新來者,可以擔保以前未申報的家庭成員移民。
2019年5月31日,加拿大聯(lián)邦移民、難民和公民事務部長胡森(Ahmed Hussen)宣布, 6月4日起,持有雇主特定工作許可但飽受雇主虐待的移民工人可獲得開放式工簽。7月26日起,遭遇家庭暴力的新移民可申請取消臨時居留許可,獲得合法移民身份,并獲得工簽和保險。9月9日起,將允許符合條件的“最弱勢群體”擔保以前未申報的家庭成員移民。
“最弱勢群體”包括,已獲永久拘留身份的難民、已獲加拿大保護的難民、以配偶(含事實婚姻伴侶)或未成年(受撫養(yǎng))子女身份被擔保移民加拿大者,都可以擔保以前未申報的直系親屬即配偶(含伴侶)或未成年(受撫養(yǎng))子女移民。
加拿大聯(lián)邦移民部長胡森(Ahmed Hussen)說,過去,沒能于首次來到加拿大時申報其緊密家庭成員的新來者就不能再擔保這些未被申報的家庭成員移民,是個錯誤,“現(xiàn)在,我們糾正了錯誤”。
該試點項目于2019年9月9日開始,持續(xù)2年。
對于很多過去因為過去申報家庭成員犯了失誤的申請人,這無疑是一個重磅喜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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